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
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1)城市道路、橋梁、隧道、公共廣場工程;
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處理工程;
3)城市燃氣工程或熱力工程;
4)城市垃圾處理工程;
5)城市建設公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