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國家標準《建筑防火通用規范》《消防設施通用規范》貫徹執行工作的通知
陜建消函﹝2023﹞13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楊凌示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韓城市、神木市、府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技術服務等單位:
住建部官網發布公告,國家標準《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
55037-2022和《消防設施通用規范》GB
55036-2022將分別于2023年6月1日、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該兩項標準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為更全面、更嚴格執行好該兩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包括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中有關規定與該兩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的規定不一致的,以該兩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的規定為準。
二、消防設計文件(施工圖)還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現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中帶有“嚴禁”“必須”“應”“不應”“不得”要求的非強制性條文規定。
三、有關單位編制的消防設計文件(施工圖)、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中的消防技術審查報告,應明確注明適用的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和其他消防技術標準。
省住建廳還將適時邀請有關專家對兩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進行宣貫,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2月13日
2023年2月13日